产品特色
龙享一生是特为银行贵宾客户度身定做的高端保险产品,具有以下产品特色:
低保费 高保障 更舒心
只需较低保费就能获得高额寿险保障,一旦投保,终身相伴,全心全意护航您和家人精彩美满的幸福生活。
顾家庭 添保额 更贴心
若您以标准体投保且在缴费期内适逢结婚或生子,无需体检便可申请提高基本保险金额,在喜迎家庭新成员之际更增添一份保障。
享红利 抗通胀 更安心
整个保险期间内可参与公司的红利分配,与您分享建信人寿的经营成果。更可灵活选择累积生息,提供持续不断的资金回报。
流程简 便投保 更省心
大幅提高免体检保额额度,投保流程得到有效简化。在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节省了您宝贵的时间。
专享权 显尊贵 更称心
一旦投保,不管您身处何处,建信人寿都将终身为您免费提供与产品配套的专属服务,彰显高贵身份。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给付:
首个保单年度内:
给付110%已缴保费
首个保单年度后:
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给付110%已缴保费
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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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残给付 | 若于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或全残, 我们按 合同的已缴保险费的 1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于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后,且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合同的已缴保险费的 1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于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后,且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之后(含 24 时) 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趸缴、期交
缴费期限:3年、5年、10年、15年、20年
因下列第 1 项至第 7 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本合同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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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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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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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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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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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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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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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一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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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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