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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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下表所示比例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 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或全残时被保险人的年龄 给付比例 不足1周岁 20% 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 40% 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 60% 满3周岁但不满4周岁 80% 满 4 周岁或以上 100% |
满期给付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本公司将按保 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重大疾病给付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述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 司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下表所示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效力终止。 确诊首次患重大疾病时被保险人的年龄 给付比例 不足1周岁 20% 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 40% 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 60% 满3周岁但不满4周岁 80% 满 4 周岁或以上 100% 若本公司已给付主合同的保险金,则不再给付本附加合同中各项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对于由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或已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的重大 疾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内被保险人所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的重 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主险-宝贝无忧两全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或全残 | 不满1周岁 | 保险金额×20% |
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 | 保险金额×40% | |
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 | 保险金额×60% | |
满3周岁但不满4周岁 | 保险金额×80% | |
满4周岁或以上 | 保险金额 | |
满期金 |
保险金额 (25周岁时可领取) |
附加险-附加宝贝无忧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不满1周岁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20% |
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 | 保险金额×40% | ||
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 | 保险金额×60% | ||
满3周岁但不满4周岁 | 保险金额×80% | ||
满4周岁或以上 | 保险金额 |
注:此计划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患遗传性疾病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安先生,30周岁,事业有成,已婚有子。他为自己4岁的儿子投保本计划,保额5万,缴费10年,年缴保费3,900元,平均每天10.68元,保障至25周岁,从此安先生的儿子将拥有“宝贝无忧”全面的保障。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