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星宝贝2.0 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
少儿
投保范围
出生满 30 天至 17 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罕见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可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恶性肿瘤 -- 重度额外保险金、疾病关爱保险金保障。
投保须知

复星保德信星宝贝2.0 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 30 天至 17 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交费期限:趸交(一次性)、5 年交、10 年交、15年交、20 年交、30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等待期:90天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障130种重疾;

100%基本保额给付;

一次为限;

豁免后续保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有)终止。

中症疾病保险金

30种;

60%基本保额给付;

与轻症一起赔付6次为限。

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

30%基本保额给付;

与中症一起赔付6次为限。

罕见疾病保险金

20种;

除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若有)或恶性肿瘤--重度额外保险金(若有)外;

额外给付200%基本保额给付罕见疾病保险金;

一次为限。

特定疾病保险金

20种;

除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若有)或恶性肿瘤--重度额外保险金(若有)外;

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特定疾病保险金;

一次为限。

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确诊保险合同约定的中症与轻症,豁免后续各期应交的保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可选)(1)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按已交保费给付;

18周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

(2)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全残,按已交保费给付;

18周岁后全残,按基本保额给付。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三者仅给付一项。

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

(可选)(1)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一次确诊疾病365天后,确诊不同种疾病,给付120%基本保额的保险金,一次为限;

同时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疾病关爱保险金责任(若有)终止。

(2)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二次确诊疾病365天之后,确诊不同于前两种的疾病,给付120基本保额的保险金,一次为限;

若您未选择恶性肿瘤 -- 重度额外保险金,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责任终止的同时,特定疾病保险金、罕见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若您选择恶性肿瘤 -- 重度额外保险金,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和恶性肿瘤 -- 重度额外保险金责任均终止后,特定疾病保险金、罕见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恶性肿瘤 -- 重度额外保险金

(可选)在已确诊重度恶性肿瘤3年后,二次确诊重度恶性肿瘤,按基本保额的120%给付;

在已确诊重疾恶性肿瘤之外的疾病180天后,二次确诊疾病为恶性肿瘤的,按基本保额的120%给付。

若您未选择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恶性肿瘤 -- 重度额外保险金责任终止的同时,特定疾病保险金、罕见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若您选择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和恶性肿瘤 -- 重度额外保险金责任均终止后,特定疾病保险金、罕见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疾病关爱保险金

(可选)保障期间:投保前30年或至60周岁前

重大疾病:额外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关爱保险金;

中症疾病:额外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关爱保险金;

轻症疾病:额外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关爱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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