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工伤意外伤害致残,根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程度为五至十级,并与贵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我们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被保险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贵单位与我们约定的月工资金额和给付标准给付该被保险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贵单位所在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被保险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给付标准。
三、给付标准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每满一年给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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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一、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工作单位所在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贵单位与我们约定的月工资金额和给付标准给 付该被保险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贵单位所在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被保险人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时的年龄)×给付标准。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按照贵单位与我们约定的月工资金额和给付标准给付一次性伤残就 业补助金。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给付标准×约定月工资金额。 |
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 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二、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若贵单位提出续保申请,我们有权对贵单位提出的续保申请重新审核,对是否同意续保、适用何种费率以及续保期限,我们可以依照续保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我们的管理制度决定。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
(四) 被保险人殴斗、故意自伤;
(五)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 被保险人猝死;
(八)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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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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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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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平均预期寿命-被保险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给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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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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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标准×约定月工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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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自杀、酒驾、无证驾驶、猝死、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