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含第60日)(续保不受该60日的限制),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后(续保自续保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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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一、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6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向 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6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二、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若您提出续保申请,我们有权对您提出的续保申请重新审核,对是否同意续保、适用何种费率以及续保期限,我们可以依照续保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我们的管理制度决定。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殴斗、故意自伤;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自伤、殴斗、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先生30周岁首次给自己投保“关爱宝重大疾病保险(A款)”,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间1年,一次交费2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