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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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轻型重疾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轻型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型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