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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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自合同约定的起领年龄起(最早60周岁),每年都可以领一笔养老年金,每年领取金额为100%基本保额,其中开始领取后的前20年是保证100%兑现的。 |
祝寿金 |
可选:仅限投保方案二的客户享有,当被保人在约定的祝寿金年龄仍生存,除了可以领取养老年金之外,被保人还可以领一笔祝寿金,领取标准如下。 ①80周岁仍生存,祝寿金为100%基本保额; ②90周岁仍生存,祝寿金为300%基本保额; ③100周岁仍生存,祝寿金为900%基本保额。 |
身故保险金 |
若保险期间,被保人不幸身故,按以下约定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首次养老金领取前身故:赔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②20年保证领取期间身故:按未领完的保证领取的养老金之和理赔; ③领完保证给付的20年养老金后身故的:不承担身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