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相约优年养老年金保险(2.0版特色:
1、保证领取20年
合众相约优年养老年金保险(2.0版)可按年或者按月领取养老金,保证给付期限为20年。
2、投保上限高
合众相约优年养老年金保险(2.0版)最高支持74周岁人群投保,投保上限高,对老年群体友好。
3、保单贷款
合众相约优年养老年金保险(2.0版)可根据自身资金需要申请保单贷款,金额最高为当年度现金价值的80%。
4、减额交清
合众相约优年养老年金保险(2.0版)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办理减额交清,减额交清变更保额后无需再支付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5、保障内容全面
合众相约优年养老年金保险(2.0版)涵盖了养老金、身故保险金等责任,保障十分全面,投保人更加安心。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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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 |
第16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按以下约定给付养老保险金: (1)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的,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养老保险金; (2)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的,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乘以 11.81给付养老保险金。 自本主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第十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本主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按以下约定给付养老保险金: (1)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的,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 (2)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的,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 11.81 给付养老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故发生于本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故发生于养老保险金的保证给付期限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若下列两者的较大值小于零,则身故保险金为零。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减去保证给付期限内全部应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总额的差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减去保证给付期限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的差额。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故发生于养老保险金的保证给付期限结束后,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养老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
投保年龄: 28 天- 74 周岁
犹豫期:15天
保障期限:保至106周岁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