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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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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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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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经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定需要住院治疗且住院治疗连续超过36小时的,保险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费用。
若已就该项住院医疗费用从工作单位、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等获得任何补偿,则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剩余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以人民币 96,000 元为限。
若未就该项住院医疗费用从工作单位、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等获得任何补偿,则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以人民币 80,000 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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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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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需要救助时,救援机构提供24小时援助热线电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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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回居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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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保险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用救护车将被保险人转移到事发当地最近且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就医。
若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或授权医生认为当地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及时充分的治疗时,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将转运至最近且最适当的医院,并承担转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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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住院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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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满12周岁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每晚住宿费用以人民币 500 元为限,累计入住天数以5 日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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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居住城市和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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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遗愿或者其亲属选择在当地火葬,保险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支付火化费用、骨灰盒费用以及将
骨灰转送回其常住地的费用,但不包括其他费用,例如:告别礼厅、宗教仪式或非必要手续的开支。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火化费用以事发地的普通标准为限,骨灰盒费用以人民币 2,000 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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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慰问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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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独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经救援机构授权医生和的主治医生共同认定预计住院时间超过7日,根据要求,经救援机构许可,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的住院地点探视,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被保险人住院所在地与该亲属所在地的适当的经济交通工具费用以及该名亲属于住院所在地连续3晚合理的住宿费用,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费用以人民币 5,000 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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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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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以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以事发地的普通标准为准,但不包括其他费用,例如:告别礼厅、宗教仪式,或非必要手续的开支。
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安排就医和紧急医疗转运、转运回常住地及遗体处理的费用之和,
以人民币 150,000 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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