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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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
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已获得的任何补偿(如有)后的剩余部分乘以相应的赔付比例, 在各项费用的年限额、日限额范围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
特定疾病门诊医疗保险金 |
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特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扣除已获得的任何补偿(如有)后的剩余部分乘以相应的赔付比例,在其年限额范围内给付特定疾病门诊医疗保险金。
特定疾病门诊包括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
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扣除已获得的任何补偿(如有)后的剩余部分乘以相应的赔付比例,在其年限额范围内给付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药品费、手术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观察床位费及护理费。 |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3、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公司约定的医院就诊;
4、被保险人斗殴、酗酒、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5、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