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保险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上述保险单账户价值是指按照我们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之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的保险单账户价值。若保险费在我们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之日还未购买投资单位,则我们按您已交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照保险单账户价值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上述保险单账户价值是指按照我们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之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的保险单账户价值。若保险费在我们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之日还未购买投资单位,则我们按您已交付的保险费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三、年金转换权
自主险合同的第10 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次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且未满81 周岁,经我们审核同意,您可申请将全部或部分保险单账户价值按照我们提供的转换标准转换为年金领取,我们将从保险单账户中扣减申请转换的金额。您申请转换的金额不得低于我们当时规定的最低金额。年金领取金额根据您申请转换的保险单账户价值,按照我们提供的转换标准计算确定。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照保险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终止。上述保险单账户价值是 指按照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之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的保险单账户价值。若保 险费在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之日还未购买投资单位,则按您已交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若永久完全残疾,按照保险单账户价值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上述 保险单账户价值是指按照我们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之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的保 险单账户价值。若保险费在我们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之日还未购买投资单位,则按您已交付的保 险费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我们不承担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附加合同终止。我们按照本附加保险条款第3.4条有关规定处理,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我们收到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证明材料之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的现金价值。若保险费在我们收到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证明材料之日还未购买投资单位,则我们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您已交付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
|
永久完全残疾
|
保单账户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