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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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班机、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公路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期间或驾乘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该项交通工具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班机、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公路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期间或驾乘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伤残项目之一的,保险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表:1级,100%;2级,90%;3级,80%;4级,70%,;5级,60%;6级,50%;7级,40%;8级,30%;9级,20%;10级,10%。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