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养老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年金日,则我们从开始领取年金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按该被保险人约定的年金领取周期和该被保险人约定的年金金额给付“养老年金”予被保险人,直至该被保险人领满约定次数的年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未领满约定次数的养老年金而身故,则我们向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付清剩余的养老年金,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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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在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则按对应保险费的 1.1 倍 与其身故时对应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终止。 |
养老年金 | 若生存至开始领取年金日,则从开始领取年金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起,按约定的年金领取周期和约定的年金金额给付“养老年 金”予被保险人,直至领满约定次数的年金,保险 责任终止。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已交保费×1.1)或保单现金价值 (年金领取日前身故可领取) |
持续奖金 |
约定保额 (未领取满身故,剩余保额由受益人一次性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