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等待期内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因意外或等待期后确诊,给付2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等待期内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因意外或等待期后确诊,给付10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
| 身故保险金 |
等待期内返还已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因意外或等待期后身故,给付10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
| 全残保险金 |
等待期内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全残,给付10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