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终身寿险(分红型)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长期保障至终身,具有高额身价或全残保障,给付基本保额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 故或全残,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2)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 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 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被保险人条件


凡投保时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含65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含180天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国华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