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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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0-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