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意外事故发生当年度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
二、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附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者,我们按照意外事故发生当年度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致成附表中所列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项目时,我们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并以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采用附表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若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所致的残疾,合并前次导致的残疾可领附表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以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但我们将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残疾等级未达到附表中约定的最低残疾等级的或不属于附表中所列的残疾范围,不在我们承保的保险责任范围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上两项保险责任所给付的保险金以本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时,我们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意外事故发生当年度本合同约 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 下简称附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者,我们按照意外事故发生当年度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乘 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 180 日 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60 天至70周岁且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对于未满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应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
如被保险人为非中国国籍,被保险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被保险人持有中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或拥有中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留权,并提供中国境内固定居住地地址;
2. 被保险人中国境外旅行的目的地为非被保险人国籍所在地。
如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投保本保险,参照以上非中国国籍的被保险人规定执行。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发生本合同所释义的残疾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醉酒、故意自伤、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 被保险人因患精神疾病、猝死或遭遇医疗事故;
六、 被保险人因流产、分娩、接受整容手术;
七、 被保险人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处方药物或管制药品、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八、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由于疾病原因或者意外原因导致的残疾状况;
九、 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主义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或被保险人前往被宣告为紧急状态地区旅行;
十一、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二、 被保险人搭乘除飞机外的其他飞行物或非固定航线的航班(如私人租赁或观光性质的飞机等);
十三、 被保险人涉及采矿业、森林砍伐业、建筑工程业、运输业、水上作业、高空作业等职业活动;
十四、 投保人选择单次旅行保障形式的,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报的旅行目的地以外的地方出险,但在合理且必要的途经地出险除外;
十五、 投保人选择多次旅行保障形式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障区域以外的地方出险,但在合理且必要的途经地出险除外;
十六、 被保险人在下列任何国家和地区发生本合同第四条所列保险责任的:
亚洲: 伊朗、阿富汗;印度尼西亚的亚齐、马鲁古、伊里安、加里曼丹省;塔吉克斯坦、黎巴嫩、伊拉克、柬埔寨、巴基斯坦、巴勒斯坦、以色列、东帝汶、斯里兰卡、叙利亚、也门;非洲: 尼日利亚、尼日尔、埃塞俄比亚、布隆迪、中非、塞拉利昂、卢旺达、阿尔及利亚、肯尼亚、叙利亚、刚果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苏丹、南苏丹、利比亚、索马里、安哥拉、马达加斯加、马里、中非;
欧洲:塞尔维亚、黑山、阿尔巴尼亚、波黑;
美洲:格陵兰岛、圣海伦岛、海地、委内瑞拉;
大洋洲:美属萨摩亚群岛、布维岛、圣诞岛、诺福克岛、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瑙鲁、纽埃岛、帕劳群岛、皮特凯恩群岛、所罗门群岛、南乔治亚和南桑威治群岛、托克劳群岛、图瓦卢、美属群岛、瓦努阿图、沃利斯和富纳群岛;
南极洲:南极洲;
北极区。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身故 | 约定保额 |
意外残疾 | 约定保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醉酒、自伤、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因患精神疾病、猝死或遭遇医疗事故;因流产、分娩、接受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等;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疾病或意外导致的残疾;搭乘除飞机外的其他飞行物或非固定航线的航班;涉及采矿业、森林砍伐业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