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一张保单富三代 传递父母无限爱 保险金额年年增 抵御通胀更轻松
生存返还每年有 提供终身现金流 身故全残有保障 理财保障都兼顾
保单分红终身享 伴随公司同成长
保障利益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不含十八周岁生日)身故或全残,我们将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于您已支付的保险费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如被保险人在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生存,我们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首期生存保险金,首期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给付日之前的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6%。此后,如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年度的最后一日二十四时生存,我们将每年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等同于该保单年度保险金额6%的生存保险金。 |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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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在年满十八周岁前身故,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等于您已交保费扣除已领生存金的余额。 若在年满十八周岁后身故,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 该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 (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见11.5); (3) 您已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的105%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
全残保险金 | 若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全残,将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全残保险金的金额等于您已交保费扣除已领生存金的余额。 若在年满十八周岁后全残,将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全残保险金的金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 该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 (2)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见11.5); (3) 您已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的105%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
生存保险金 | 若在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生存,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首 期生存保险金,首期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给付日之前的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6%。此后,如被保险人于每个 保单年度的最后一日二十四时生存,将每年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等同于该保单年度保险金额6% 的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的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生存保险金,将留存于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见11.7),以年复 利方式累积生息,并在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留存于本公司的生存保险金与 累积生息将不参与红利分配 |
投保规则
交费期 |
一次性支付 |
5年交 | 10年交 | 15年交 | 20年交 |
投保年龄(周岁) |
0-65 |
0-65 | 0-60 | 0-55 | 0-50 |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保险期间:至终身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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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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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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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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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已领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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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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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或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105%-已领生存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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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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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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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已领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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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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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或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105%-已领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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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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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6% (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领取一次,每之后年领取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