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或全残金:
(1)未满18周岁,现价和已交保费取大值。
(2)已满18周岁且最后一个约定的保费支付日(不含)之前,现价和已交保费×比例取大值。
(3)已满18周岁且最后一个约定的保费支付日及之后,现价/已交保费×比例/年度有效保额,三者取大值。
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