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 款(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18-60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定期人寿保障产品,专属豁免保费产品,身故即可免交剩余保费。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豁免保险费 

(1)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2)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者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豁免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以后的主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其他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的,我们视同投保人身故之日以后主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其他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均自动按时交纳。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豁免保费 (1) 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 身故,无息退还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2)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者于合同生效 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豁免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以后的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其他合同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的,视同投保人身故之日以后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其 他合同的各期保险费均自动按时交纳。
不保哪些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18-60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无标题文档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豁免保费

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保单生效180天内疾病导致的返还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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