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在本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恶性肿瘤的,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这18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第3 保单年度及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 日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 倍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第2 保单年度内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而该恶性肿瘤属于本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 日的,我们除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外,还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 倍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第3 保单年度及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而该恶性肿瘤属于本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 日的,我们除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外,还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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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保险金 | 若于等待期后且在第1 保单年度内初次发生并被医院 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 日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第2 保单年度内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 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 日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 倍给付恶 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第3 保单年度及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 定的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生存满30 日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 倍给 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
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若在第2 保单年度内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 恶性肿瘤,而该恶性肿瘤属于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且于确诊 日后生存满30 日的,除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外,还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 的2 倍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第3 保单年度及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 定的恶性肿瘤,而该恶性肿瘤属于本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且于确诊日后 生存满30 日的,除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外,还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 倍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 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5)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7)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恶性肿瘤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恶性肿瘤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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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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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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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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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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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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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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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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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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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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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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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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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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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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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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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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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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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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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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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有180天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