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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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确诊合同中的80种重大疾病,即可赔付重大疾病基本保险金额。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确诊合同中的40种轻症疾病,即可赔付重大疾病基本保险金额的20%,最多给付2次。 |
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针对6种特定恶性肿瘤,50%基本保险金额 。 |
重大疾病康复保险金 | 罹患重大疾病后,每年给付5%基本保险金额,最长5年 。 |
身故保险金 | 在满18周岁后身故即赔付基本保险金额;18周岁前身故,返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首次轻症疾病后,豁免剩余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