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
团体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团体专享一年期健康保障产品,提供24重大疾病保障,另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和冠状动脉成形手术两种特殊重疾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于本合同生效60天后,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并在确诊后至少生存15天以上(含第15天)的,我们将根据以下规定承担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一、如果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上述期间内初次实施了本合同第四条第十九款所列的冠状动脉成形手术,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如果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在上述期间内被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十二款所列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的3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三、如果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在上述期间内被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第四条所列除第十九款和第二十二款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四、我们支付给每一位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最多不超过其个人保险金额的100%。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上述期间内初次实施了合同所列的 冠状动脉成形手术,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的 2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如果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在上述期间内被确诊初次患有合同所列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的 3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三、如果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在上述期间内被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其他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保。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冠状动脉成形手术
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20%
系统性红斑狼疮
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30%
重大疾病
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产品有60天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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