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被保险人因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医院的住院,本公司按下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计算公式计算的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津贴最高给付天数为90天,本附加险合同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津贴累计最高给付天数为180天。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计算公式: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住院日额津贴x实际住院天数
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且延续至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期满日的次日起30天内的住院,本公司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期满日的次日起30天后的住院,本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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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被保险人因遭受 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医院的住院,本公司按下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计算公式计算的金额给 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津贴最高给 付天数为90天,本附加险合同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津贴累计最高给付天数为180 天。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计算公式: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二住院日额津贴x实际住院天数 |
被保险人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住院,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的各项情形;
(2)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的不在此限;
(3)被保险人进行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矫形、整容、美容、视力矫正、补牙、镶牙、修复或装配残疾用具(假肢、假牙、假眼、助听器、轮椅等);
(4)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方式治疗;
(5)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住院补贴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被保险人因流产、分娩等;进行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等;以家庭病床方式治疗;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主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的各项情形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