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本公司按10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残疾,本公司按《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给付等同于保险金额10% -- 100%的残疾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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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本公司按10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残疾,本公司按《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给付等同于保险金额10% -- 100%的残疾保险金。 |
投保范围 :6个月 —— 55周岁
保险期间 :一年
缴费期限 :一年交
交费方式 :年交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自杀、感染艾滋、精神错乱、疾病、妊娠流产分娩、未遵医嘱、整容、参加高危运动、非意外被法院宣告死亡、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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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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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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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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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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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残疾程度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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