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本保险单明细表载明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转让的信贷资产中,由于借款人发生破产、重组、未能偿还借款,
且担保人也未能履行代偿责任的信贷事故,造成其无法如期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保险人负责在约定的限额内,赔
偿被保险人超过累计绝对免赔额部分的贷款损失。
保险期间
保险人对以下情况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 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本保险项下存在欺诈行为;
(二) 被保险人与受让信贷资产金融机构签订无效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或该合同项下的争议导致保险人额外
承担或增加赔偿责任;
(三) 被保险人审核贷款申请及提供贷款时违反正常程序;
(四) 被保险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被依法确认为无效;
(五) 被保险人在转让资产中的债权存在缺陷或瑕疵;
(六) 借款、担保合同项下存在禁止转让的约定;
(七) 有证据表明,在订立本保险合同之前,借款人已经存在还贷违约行为,或者由于其违法行为受到起
诉;
(八)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恐怖活动;
(九)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借款人因抵押资产的灭失和损坏而无力偿还债务;
(十) 违反国家行政法规行为所致的损失;其他非保险责任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