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包含个人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公共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供投保人选择投保。在投保个人补
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选择投保公共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进行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各
项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赔付部分后,保险人就起付线以下、起付线至封顶线之间、封
顶线以上个人承担部分分别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各段支付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以被
保险人的个人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上限。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进行治疗而支出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各
项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超过其个人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以上部分,经投保人同意,可向保险人申请公共
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公共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但保险人
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公共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以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被保险人公共补充住院医疗限额为
上限,对所有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累计以本合同公共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上限。
保险期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任何原因,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或者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或者患
疾病从而接受相应治疗而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对相应费用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三) 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或者其他风险程度类似的高
风险活动,竞技性、职业性运动;
(五) 一般身体检查、疗养、静养、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质的行为或者以家庭病床、挂床、压床等方式进行的
治疗,怀孕、流产或者分娩,洗牙、洁齿、整容、矫形、验眼配镜,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残
疾用具;
(六) 患有性传播疾病,艾滋病(AIDS)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阳性),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遗传性疾病;
(八)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恐怖主义活动或邪教组织活动;任何生物、化学、核武器,核能装
置造成的爆炸、辐射、灼伤或污染。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下列任何情形下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或者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或者患疾
病从而接受相应治疗而支出医疗费用的,或者下列任何情形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对相应费用不承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四) 在境外医院、中外合资医院、民营医院、康复中心、联合诊所、特需(色)门诊、特需病房等非当地城
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的治疗;
(五) 已从或者应当首先从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获得补偿的医疗费用,已从国家机构或者部
门、公益机构、慈善机构等获得补偿的医疗费用;
(六) 医疗费用中依法应当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第三者逃逸、失踪且虽经诉讼无可以执行的财产或者无赔
偿能力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