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下同)完成评估的资
产评估业务,因被保险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办过程中的过失导致评估结果失真而造成委托方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方的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方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购买扩展报告期的,包括扩展报
告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下同)应
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
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
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
(十三)被保险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被吊销执业资格后或者被勒令暂停执业期间继续执行业务,或者私自接
受委托业务或者在其他资产评估机构执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