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办审计业务时,因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
师在承办过程中的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由委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方在保险期间
(被保险人购买扩展报告期的,包括扩展报告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
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
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