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范围
鲜活货物在运输途中,保险人除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外,并根据本附加条款负责被保险货物因腐烂、死亡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期限
被保险货物自保单载明的起运地被装上运输工具开始,至运抵保单载明的目的地被卸离运输工具为止,如抵达目的地后不卸离运输工具,则最长不超过十二小时,从运输工具抵达目的地时计算。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保险人、押运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
(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3)战争、军事行动、罢工;
(4)运输延迟或市价跌落;
(5)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
(6)在本保险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健康或品质不良问题;
(7)因注射、接种、患病、传染病传染或饲料本身所造成的损失;
(8)直接因缺氧、脱水或包装不善所致的损失;
(9)正常的损耗或途耗;
(10) 检验不合格或政府当局的没收、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