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特色
全面保障 意外疾病身故全残均可给付
三重保障 呵护倍至
一般意外 五倍给付
空难意外 六倍给付
满期无理赔 保费全返还
一次交费 长期保障
银行投保 省时省心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航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5倍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航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6倍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且未曾发生任何保险责任给付,本公司将全额无息返还已交保费。
保障项目 | 说明 |
---|---|
一般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不包括因意外伤害事故和航空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 疾),我们将按投保单上所载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向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身故或永 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一般意外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包括航空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意外 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将按投保单上所载基本保险金额的 500%向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本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航空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将按投保单上所载基本保险金额的600%向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 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且未曾发生以上4.4.1条款及4.4.2条款两项保险金给付,我们将已 交保费全额无息退还给您,同时本合同终止。 |
王先生,30岁,公司职员。
投保一份长江安宁两全保险,只需一次性交纳5,076元,15年内可享有2万元的一般身故全残保险金,10万元的普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以及12万元的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15年后如无理赔发生,公司全额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5,076元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杀害或故意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企图犯罪、杭拒依法采取的刑事舜制措施、自伤或自虐;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件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7.战争、恐饰活动、军事行动、奉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封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精神失常、斗殴、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形响而导
致的意外;
手术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 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
摔跤比赛、特技表演 ,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1}.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蛛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投保范围 :18 —— 50周岁
保险期间 :15年
缴费期限 :趸交
交费方式 :趸交(以份售卖,最低投保1份,最高投保7份)
保什么 | 保多少 |
一般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 |
基本保额 (意外和航空意外导致的不可领取) |
一般意外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 |
基本保额×500% (航空意外导致的不可领取) |
航空意外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 | 基本保额×600% |
满期金 | 已交保费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因精神错乱、精神失常等而导致的意外;因疾病、妊娘、流产、分娩等导致的伤害;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蛛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先生,30岁,公司职员。投保一份长江安宁两全保险,只需一次性交纳5,076元,15年内可享有2万元的一般身故全残保险金,10万元的普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以及12万元的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15年后如无理赔发生,公司全额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5,076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