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附加吉祥定期寿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定期寿险,提供身故保障和残疾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含),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已交本附加险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这一年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睑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或者本附加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度残疾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度残疾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约定保额

(保单生效1年内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费)

高度残疾

约定保额

(保单生效1年内因疾病高度残疾,无息返还所交保费)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长城附加吉祥定期寿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46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代理人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