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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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生存至18周岁,19周岁,2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按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按期满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的60%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 | 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高度残疾,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向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0周岁--60周岁
交费方式:3年交,6年交,12年交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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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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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高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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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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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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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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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领取一次) |
保单生效第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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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5% (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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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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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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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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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5% (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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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15年至79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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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30% (每三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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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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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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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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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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