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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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1、普惠计划 可年领,可月领,领取终身;年领基本保额100%;月领基本保额的8.5%。 2、幸福计划 可年领,可月领,领取终身;59岁前年领基本保额100%;60岁后年领基本保额的2倍;59岁前月领基本保额的8.5%;60岁后月领基本保额的8.5%的2倍。 3、疾速计划 仅可年领,领取终身;首期领取日至第5个年金领取日;该年金领取日给付已交保费的12%;第6个领取日及以后,每年给付基本保额。 4、尊享计划
可年领,可月领,领取终身;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K 值,月领基本保额的8.5%;第 12 个年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将于该年金领取日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年金领取方式比例表》对应的年金领取方式比例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1)普惠计划、幸福计划、疾速计划本主险合同无满期保险金。 (2)尊享计划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且未发生其他导致本主险合同终止的情形,经确认后,将按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1+K 值)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1)普惠计划、幸福计划、尊享计划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二项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6。 (2)疾速计划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二项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已领取的年金;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