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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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1)普惠计划/增长计划: 月领方式下,领取金额为基本保额的8.5%;年领方式下,则直接领取基本保额。 增长计划还特别设置了领取金额增长机制,每满5年,当年领取金额将增加一次,增加额度为基本保额的20%(且不超过已交保费的20%)。这一设计让您的领取金额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增值,确保您的晚年生活更加富足。 (2)幸福计划: 在60岁前,领取方式与普惠计划相同;但60岁及之后,无论是月领还是年领,领取金额都将翻倍(即200%基本保额),为您的晚年生活提供更为丰厚的资金支持。 (3)疾速计划: 该计划在前5个年金日前,提供已交保费的12%作为年金;从第6个年金日开始,则直接领取100%基本保额。这一设计让被保险人在投保初期就能享受到一定的资金回报,同时确保长期收益的稳定增长。 (4)尊享计划: 该计划在首期年金领取日生存,将获得基本保额×《年金领取方式比例表》的赔付金额,例如年领比例为1,月领比例为0.085。
之后的每年依旧生存,将获得累计 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K 值×《年金领取方式比例表》的赔付金额。 |
满期保险金 |
(1)普惠计划、增长计划、幸福计划、疾速计划: 合同无满期保险金。 (2)尊享计划: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且未发生其他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经保险公司确认后,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累计已交保费(无息)×(1+K值)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1)普惠计划、幸福计划、尊享计划: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费(无息);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疾速计划: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费(无息)-已领取的年金;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