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保险金 |
若被保人初次患上约定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给付30%基本保额,给付次数为1次 |
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
初次患上约定恶性肿瘤-重度,赔付100%基本保额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给付以下两者中较大者: 1.现金价值 2.已交保费(无息) |
豁免保险费 |
初次罹患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豁免后期保费,合同 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