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因该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且在实施手术和介入诊疗过程中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根据本合同给付过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当扣除已给付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
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因该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而造成身体伤残的,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的规定,确定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和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并按该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在该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
可选部分
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遭受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手术意外并发症,并以此手术意外并发症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手术过程后身故的,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根据本合同给付过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保险金时应当扣除已给付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
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遭受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手术意外并发症,并以此手术意外并发症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手术过程后身体伤残的,确定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和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并按该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自手术意外并发症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在该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手术意外并发症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
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遭受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的伤害,经医院诊断进行治疗,对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发生的,符合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必要且合理的手术费,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费医疗获得的针对该手术费的赔偿后,我们在本合同约定的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基本保险金额内给付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保险金。
我们累计给付的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因该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且在实施手术和介入诊疗过程中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载明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给付过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当扣除已给付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 |
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因该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而造成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的规定,确定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和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并按该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该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手术过程中手术意外伤残保险金。 |
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遭受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手术意外并发症,并以此手术意外并发症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手术过程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约定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给付过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保险金时应当扣除已给付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 |
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遭受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手术意外并发症,并以此手术意外并发症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手术过程后身体伤残的,确定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和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并按该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自手术意外并发症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该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手术意外并发症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手术后手术意外并发症伤残保险金。 |
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接受合同约定的择期手术或介入诊疗过程中遭受手术意外、介入诊疗意外或麻醉意外,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的伤害,经医院诊断进行治疗,对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发生的,符合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必要且合理的手术费,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费医疗获得的针对该手术费的赔偿后,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基本保险金额内给付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保险金。 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保险金以合同约定的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发生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手术意外并发症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0)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11)特定传染病、地方病;
(12)被保险人进行整容、矫形、修复、变性手术;
(13)被保险人接受的手术不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14)被保险人及其看护人员等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治疗的行为;
(15)被保险人术前感染;
(16)正常治疗发生的副作用;
(17)非本次手术治疗范围的病症引发的事故;
(18)非本合同约定手术而发生的医疗意外;
(19)医疗事故;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1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1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发生手术意外二次手术费、手术意外并发症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我们按照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