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特种妇科癌症保险金
1、原发性妇科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原发性妇科癌,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特种妇科癌症保险金额给付原发性妇科癌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妇科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妇科原位癌,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特种妇科癌症保险金额的20%给付妇科原位癌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特种男科癌症保险金
1、原发性男科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原发性男科癌,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特种男科癌症保险金额给付原发性男科癌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男科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男科原位癌,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特种男科癌症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男科原位癌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轻度前列腺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轻度前列腺癌,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特种男科癌症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度前列腺癌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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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妇科癌保险金 | 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原 发性妇科癌,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按特种妇科癌症保 险金额给付原发性妇科癌保险金,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妇科原位癌保险金 | 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妇 科原位癌,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的,按特种妇科癌症保险 金额的20%给付妇科原位癌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原发性男科癌保险金 | 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原 发性男科癌,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的,按特种男科癌症保险金额给付 原发性男科癌保险金,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男科原位癌保险金 | 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男 科原位癌,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的,按特种男科癌症保险 金额的20%给付男科原位癌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轻度前列腺癌保险金 | 在等待期后初次患上并经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所约定的轻度前列腺癌, 且于确诊之日起30 日以后(不含当日)仍存活的,按特种男科癌症保险金额的20% 给付轻度前列腺癌保险金,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患上本合同所约定的特种癌症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斗殴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特种癌症的;
6、先天性固有疾病及其并发症,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发生的本合同所约定的特种癌症;
7、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感染艾滋病病毒、先天性固有疾病及其并发症、遗传性疾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原发性妇科癌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保额 (确诊疾病30天后仍生存,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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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原位癌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保额×20% (确诊疾病30天后仍生存,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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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男科癌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保额 (确诊疾病30天后仍生存,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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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科原位癌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保额×20% (确诊疾病30天后仍生存,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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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前列腺癌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保额×20% (确诊疾病30天后仍生存,可领取) |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产品,疾病有30天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