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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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并因治疗需要入住重症监护室,我们给付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给付金额*2*重症监护日数 · 每次入住重症监护室的日数以30日为限,且不再同时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导致的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和每日补贴金额给付保险金;因合同生效90天后导致的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扣除2天和每日补贴金额给付保险金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补贴 | 意外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疾病 | (实际住院天数-2)×住院日补贴 | |
重症监护室补贴 | 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住院日补贴×2 |
注:此产品为医疗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因妊娠、流产、分娩等导致的住院;休养、疗养、身体检查等;合同生效前已患疾病;患遗传性疾病等;洗牙、牙齿美白等;视力矫正手术、变性手术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港澳台地区住院治疗;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