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或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疗,
偿或给付,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
门(急)诊治疗最长不超过15 日;住院治疗至被保险人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30 日。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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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或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疗, 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每次扣除免 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其中,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 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 偿或给付,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 |
1、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2、被保险人的休养、疗养、身体检查、康复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及因脊椎间盘突出症、药
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治疗行为;
3、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免赔额)×约定比例 |
被保险人因休养、疗养、身体检查等;洗牙、牙齿美白等;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