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在合同有效至期满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
生存年金 |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99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若生存,我们每年在合同的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额的 10%给付生存年金,首期生存年金将在合同第一个保单周年日给付。 |
满期保险金 | 若在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
投保年龄:被保险人出生28天~6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3、5年、10年
保险期间:至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主险-百年全家福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生存年金 |
基本保额×10% (含99周岁前每年领取一次) |
身故 | 已交保费 |
满期金 | 已交保费 |
附加险-百年附加全家福年金保险(万能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 |
满期金 | 保单账户价值 |
年金 |
约定金额 (若保单账户价值小于约定金额则停止领取年金,合同继续有效)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故意犯罪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女士(26 岁)为自己52岁父亲和50岁母亲投保了百年全家福福享全家计划,基本保险金额 49132 元,10 年交费,保险期间至100周岁,年交保险费 30000 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女儿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