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停售)
少儿
投保范围
0-12周岁
投保年龄
至15周岁
投保年限
专属少儿教育理财产品,15至17周岁领取高中教育金,保障包含身故或全残,分红更添惊喜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12周岁。


交费期间 :一次交清、3年、5年、交至15周岁。


保险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后至其17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将退还所交保险费的1.1 倍与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现金价值二者相比的较大者,合同效力终止。
高中教育金 若于15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00%; 若于16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00%; 若于17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50%,合同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百年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我们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但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 

谁能保
0-15周岁/专属少儿投保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或全残

1.1倍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17周岁前可领取)

高中教育金 15周岁 基本保额
16周岁 基本保额
17周岁 基本保额×150%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故意犯罪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百年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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