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28天-69周岁
保障时间:终身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领取年龄:
女性:55/60/65/70周岁
男性:60/65/70周岁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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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按合同约定的领取频次给付养老年金。其金额为: (1)按年领取的,年领金额为基本保额的100%;
(2)按月领取的,月领金额为基本保额的8.5%。 |
身故保险金 |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前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向受益人给付,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后(含当日)身故,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效力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