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终身
免责条款:3条
有效保额:3.5%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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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 按下列二者中的较大值给付: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后(缴费期内): 按下列二者中的较大值给付: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 按下列三者中的较大值给付: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系数;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
爱心人寿黄金甲终身寿险特点:
1、保额递增,越久越高
从产品形态来看,黄金甲终身寿险的增额系数为3.5%,也就是说,它的保额每年会递增3.5%。保额递增有一个好处,即在较长的增长时间后,保额可以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且会直接影响被保人/受益人的收益(保额越高,收益也就越高)。
2、可减保,灵活配置资金
爱心人寿黄金甲终身寿险合同生效满 5 年,您可以申请减少保险金额,每个保险年度累计减少的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 20%,这样能灵活配置资金。
3、免责条款少
爱心人寿黄金甲终身寿险的免责条款只有3条,相比其他的终身寿险,爱心人寿的黄金甲终身寿险还是很给力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