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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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身故,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收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相关理赔申请材料后于第一个计价日计算出的保单账户价值; 2)105%×(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累计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 |
注:保险利益演示详表参见本宣传材料附录。
重要提示:本账户价 值演示图所描述的净投资回报率是假设的,且保险利益演示是基于我们的投资收益假设,仅供您投保时分析参考,不代表我们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 的预期,实际投资收益可能出现负值;未来实际的投资回报率取决于您所选择之投资账户的组合及各投资账户的实际回报率。
附录
保险利益演示详表
重要提示:
1、保险费及初始费用均假设发生在保单年度初;身故赔付、账户价值及现金价值为保单年度末值,其中现金价值指保单账户价值扣除退保费用以后的余额。
2、本账户价值演示图所描述的净投资回报率是假设的,且保险利益演示是基于我们的投资收益假设,仅供您投保时分析参考,不代表我们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 为对未来的预期,实际投资收益可能出现负值;未来实际的投资回报率取决于您所选择之投资账户的组合及各投资账户的实际回报率。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或(105%×(已交保费-已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