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 满期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我们按十倍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有一次性领取和分期领取两种,由您在投保时选择一种;若您未作选择,则视作选择“一次性领取”。
您或被保险人有权在保险期间内对满期生存保险金的领取方式进行变更,但在开始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后,则不可再对领取方式进行变更。
2) 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约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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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给付 | 若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合同仍然有效,我们按十倍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给付 | 若身故,则我们按下表所列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安先生30岁,拥有稳定的工作和幸福的三口之家。为了保证这份幸福甜蜜,同时提高家庭生活品质,安先生投保了安联超级随心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 16,800元,每年交费12,205.54元,交费10年,保障期限为30年。安先生选择了满期金一次性领取方式和累积生息的现金红利分配形式。按中等 红利水平及累积生息预估利率测算,60岁满期时安先生可一次性领取约31万元。
安先生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享有的保险利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保单年度末 |
身故保险金 |
满期生存 |
现金价值 |
累积现金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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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 |
(年末值) |
低 |
中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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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款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二年以上(含二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基本信息
销售渠道 | 营销员渠道,经代渠道 |
被保险人年龄范围 | 0-90岁 |
保险期间 | 5-100年 |
可选缴费方式 | 一次交清/年交/月交,交费期1-60年 |
安先生30岁,投保了安联超级随心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16800元,每年交费12205.54元,交费10年,保障期限为30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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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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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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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可选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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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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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期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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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现金价值或基本保额或(已交保费×约定年龄赔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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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期满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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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现金价值或(基本保额×5)或(已交保费×约定年龄赔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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