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新政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经过了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汽车保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不过,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比如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数据失真等。
新的政策规定将会把这些问题重点解决。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新政可以实现价格只降不升、保障只增不减、服务只优不差。
交强险责任限额提升
改革之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从原本的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至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维持不变。另外,无责任赔偿限额将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至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仍然维持100元不变。
交强险限额的大幅度提高,意味着交通肇事强制赔付数额会更高,有助于保护事故中受伤者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出台之后,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将引入区域浮动因子。如果3年不出险,改革后最多可打五折,而以往最多只能打七折,大大降低了车主的用车成本。
盗抢险将会从主险中删除
原有的保险政策中,在汽车主险:车损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盗抢保险中,车辆盗抢险一直以来都饱受争议,不仅价格高,而且出险率低,导致消费者普遍购买率偏低。尤其是在行车记录仪等配置出现之后,车辆盗抢强险的购买率则更低。
而在改革之后,盗抢险将会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机动车损失保险中。条款修订之后,消费者无需考虑是不是需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车主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
就目前情况来看,随着汽车配置的日益丰富,尤其是自主品牌车辆安全系数的不断提升,被盗窃的情况也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这一项改革只能说是锦上添花,不能说是为车主带来太大的影响。
车损险主险责任保障增加
除了将机动车全车盗抢纳入车损险以外,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责任中,还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在扩大保障的同时,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删除,比如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我国车险产品基本涵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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