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投保保险产品感到犯难,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苦于保险产品的条款冗长而又复杂,对于不太懂保险知识的人来说很难读懂。
这也不难理解,毕竟保险产品的条款中往往都会有很多的专用名词,如果连这些专业名词的意思都不明白,那就更别说看懂条款了。
就保险产品条款中的主体部分来说,大致有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几种,很多人都分不清这几个主体到底都是指谁。而这几个主体之中,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保险人是什么意思?
保险人,又称为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投保保险,负责支付保险费用的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简单来说,大家可以将保险人直接理解为保险产品的承保公司。
那么被保险人顾名思义就是被承保公司保障的人,具体被保障哪些内容,这就需要具体到保险产品了。
二、保险人的权利有哪些?
1、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
2、投保人、被保险人违约时的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
3、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
4、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
5、代位赔偿请求权。
6、除合同有相反约定外,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时,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三、保险人的义务有哪些?
1、说明告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的义务
2、赔偿和给予保险金的义务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对于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和涉及保险条款相关协定内容等的保密义务。
四、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简单来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就是保障与被保障的关系。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依法订立保险合同后,被保险人则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在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障。
而对于保险人来说,承担保险赔偿(给付)的义务是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所承担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