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各地人社部门已帮助8300多家重点企业,累计解决招用工28万人;截至3月3日,各地共组织农民工‘点对点’返岗复工210万人。”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3月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2月20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减免政策一出台,受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遍欢迎。政策的进展情况也备受关注。
“截至6日上午,已有29省份出台了社保费减免政策文件,其他省份的落实文件也已报省政府待批。”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说,从各地出台的文件看,各省份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高限执行免、减、缓政策,最大程度缓解企业困难,相信企业很快就能切身感受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效果。
首先,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月开始执行,不得延后。其次,对已征收的2月份社保费,可退费也可冲抵未来缴费。另外,缓缴政策与减免政策有序衔接,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同时,若参保单位申请社保缓缴,补缴时所对应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仍然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举例而言,某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申请将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延迟到8月份再缴,那么,该企业在8月补缴时,仍然享受减免政策。”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贾怀斌说。
聂明隽强调,减免政策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我国社会保险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缴费和待遇相关联的原则,按照现行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足额缴费,个人权益才能完整记录。“这次因特殊情况出台的减免政策,但只要职工个人足额缴费,就不会减损个人权益。”
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的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只有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才可以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社保标准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综上所述,减免企业社保费是真的吗及如何去实现的等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小沃的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可免费咨询哦!小沃愿为大家一对一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