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联合复鑫保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原创
沃保网
刘林燕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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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让家庭避免出现“经济危机”的风险。今天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复星联合复鑫保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复星联合复鑫保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骗人的,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复星与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联合发起组建的合资寿险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29月正式成立,总部位于上海。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6.621亿元,股东双方各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份。作为旗下产品复星联合复鑫保是一款重疾险,提供108种重疾保障,还有身故或全残保障。是一款不错的产品,大家可以放心投保。




复星联合复鑫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重大疾病、全残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符合合同器官移植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特定职业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8)战争、军事冲突、恐怖主义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身故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战争、军事冲突、恐怖主义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沃保总结

复星联合复鑫保作为一款重疾险,还是不错的,有需要在这方面加强保障的用户,这款保险会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单一品种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障范围毕竟有限,所以最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险种组合,具体组合方案需要有关保险专业人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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